认定高企需要同时满足哪些条件?_行业资讯_新闻中心_山东智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欢迎您浏览山东智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间隔线

山东智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全产业链一站式服务 · 注册 · 管理 · 维权 · 认证 · 项目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认定高企需要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文章出处:www.zhidatm.com.cn   作者:山东智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人气:0 发表时间:2020-03-13 10:18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想要了解更多的政策可以通过平台在线咨询在线客服或可以到公司进行咨询,公司地址位于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华强广场A栋27楼。我们24小时为您服务。
同类文章: